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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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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

现将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我校申报教育厅各类项目必须依托企业、行业实际需求,能解决企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1.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湖湘文化传承创新,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鼓励联合企业共同申报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和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2.优秀青年项目: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3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一般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二、申报要求

1.各二级单位紧紧围绕服务“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2.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引导,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鼓励本科生参与团队

3.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选题新颖,具有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成果和预期目标指标明确、可考核,兼具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

4.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5.申报名单一经公示,项目申请人在公示后对于预期目标或成果不可再修减、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再修改,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6.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严格把关,按照审核要点认真做好项目初选工作,指导项目申请人完善申报方案,提高申报项目质量。

三、申报程序

1.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公示后必须到法定的查新机构查新,并将查新报告扫描件提交至科技与校企合作处邮箱。(建议提前查新)

2.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员凭学校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rms.xuefeng.space),请在9月16日16:00前完成申报书填写并提交,同时把申报书(word版)及活页发送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收集带水印(待推荐)的申报书与活页在9月17日下午16:00前与汇总表一起发科技处邮箱(因需预留足够时间进行评审和公示,逾期不予受理,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系统2023年9月15日开放。

3.联系人:肖亚斌  电话62020  邮箱:kjyxqhzc@hnit.edu.cn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2023年8月14日